🏠 林叔的故事:一封信能算遗嘱吗?
林叔年过七十,妻子早逝,育有两男一女。
他最看重的是那间祖传的槟城双层老屋 🏡。
林叔常对朋友说:“这屋子不值多少钱,但有记忆在。林敏最常回来看我,她最理解我,所以我要把房子留给她。”
于是有一天,林叔亲笔写下了一封信 📜
“本人林金泉,在完全神志清醒之下,自愿将我名下位于槟城的房屋全数赠与我的小女儿林敏,其余银行存款等动产,由三名子女平分。”
(附有日期和林叔签名 ✅)
但林叔没找见证人签名,也没通知其他人或请律师,只是把信封收在衣柜里。
⚖️ 法律效力:有签名=有效遗嘱?
2025 年,林叔安详离世。
林敏在整理遗物时找到了这封信 💌,含泪告诉哥哥们:“爸爸把房子留给我了。”
大哥林伟立刻反驳:“那只是一封信,又没律师、没两个见证人,怎么能算遗嘱?”
二哥林政则说:“按照马来西亚《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》,没合法遗嘱我们都有份,不能只给你一个人!”
兄妹三人因此对簿公堂 ⚖️。
👩⚖️ 律师怎么说
庭上,律师指出:在马来西亚,自行立遗嘱是可以的,但必须符合《1959年遗嘱法令(Wills Act 1959)》的要求,缺一不可 📚:
✅ 立遗嘱者须年满 18 岁
✅ 立遗嘱者心智健全且自愿立遗嘱
✅ 遗嘱必须是书面形式(可用任何语文)
✅ 遗嘱须有 2 位年满 18 岁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且签名
✅ 见证人不能是受益人或立遗嘱者的配偶
✅ 遗嘱须注明至少 1 名遗嘱执行人及 1 名候补执行人
林叔的信虽真实且有签名,但因没有见证人签名,不符合法律要求,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📑❌。
📌 遗嘱无效会怎样?
林叔这封信虽情理上偏向林敏,但法律上并无效力。
结果老屋和其他财产只能根据《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》第 6 条,平均分配给配偶(若在世)、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林敏最后没能单独继承老屋,这份好意也无法实现 💔。
📝 自行立遗嘱,别忽略这几点!
林叔的故事提醒我们:自行立遗嘱在马来西亚是合法的,但一定要符合程序。
💡 必记 5 大要点:
1️⃣ 年满 18 岁,心智健全,签名必须亲笔
2️⃣ 须有 2 位合法见证人(年满 18 岁、非受益人)
3️⃣ 见证人需在立遗嘱人面前签名
4️⃣ 写明至少 1 位遗嘱执行人和候补执行人
5️⃣ 建议将遗嘱正本妥善保管,或交由律师保管
🚫 若遗嘱出错,财产怎么分?
若遗嘱被法院判定无效,财产将依据《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》第 6 条分配,一般由配偶、父母或子女按法定比例平分 ⚖️。
很可能与立遗嘱人原意不符,甚至引发家庭纠纷。
✅ 律师小提醒
✔️ 自行立遗嘱虽可省费用,但程序繁琐且容错空间低。
✔️ 若想确保遗嘱合法有效,最好找专业律师草拟并见证,一次搞定,后患无忧。
✔️ 如需更新或撤销遗嘱,也应依照法令要求重新立新遗嘱,并销毁旧稿,避免多份遗嘱相互冲突。
💡 结语
遗嘱,不是留给自己,而是留给在世亲人一份清晰、安心与体面的安排 ❤️。
别让一封信毁了好意,让专业法律为你护航。
📞 想立一份合法、完整又放心的遗嘱?欢迎联系我们 👨⚖️👩⚖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