💔【婚姻维持不下去了,但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?】
你是否正处于这样的困境:
🔹 你已经下定决心离婚,但另一半坚持不同意?
🔹 你尝试协商,却被拒绝、冷处理,甚至无视?
🔹 你们已分居多年,但对方仍拖着不肯离?
📌 如果你身处非穆斯林婚姻,根据马来西亚的《1976年婚姻与离婚改革法令》,你可以依法向法庭提出单方面离婚申请。
📖 什么是单方面离婚申请?
所谓单方面申请,是指只有一方想要离婚,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离婚的条件(如财产、孩子抚养权、赡养费)有分歧。
此时,欲离婚的一方就必须向高等法院提出正式离婚请愿书(Petition for Divorce)。
📌 与协议离婚不同,单方面离婚必须提供证据,证明婚姻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。
⚠️ 哪些理由可以作为离婚依据?
根据《1976年婚姻与离婚改革法令》第54条,你需要证明至少以下其中一种情况:
• ❌ 对方通奸或有婚外情
• 💥 对方行为极不合理(如家暴、语言侮辱、精神虐待)
• 🚪 被对方遗弃(最少连续2年)
• 🛏 分居至少2年(双方无共同生活)
📌 注意:即使你们已分居多年,也不代表自动离婚,仍必须正式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。
📝 离婚前必须做什么?
根据第106条规定,欲提出单方面离婚者必须:
1. 向国家登记局(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/ JPN)申请婚姻辅导与调解
2. 参加至少 3次调解,由家庭辅导官主持
3. 若调解失败,将会获得一份 “不调解证明书” (Certificate of Non-Reconciliation)
📌 除非你能证明特殊情形(如:家庭暴力、失联、虐待等),否则你不能跳过调解程序。
📂 你需要准备哪些文件?
• 结婚证书副本
• 双方身份证或护照副本
• 子女出生证明(如有)
• 国家登记局签发的“不调解证明书”
• 夫妻名下资产或房产资料
• 过去法院涉及家庭纠纷的任何判决
• 对婚姻问题的详细陈述(说明婚姻破裂原因)
⚖️ 离婚过程需要经历哪些阶段?
1. ✅ 提交离婚请愿书及所需文件
2. ✅ 向法庭申请排期并进入诉讼程序
3.✅ 法官审核婚姻破裂的证据
4.✅ 法庭发出暂时性判决(Decree Nisi)
5.✅ 3个月内若无人提出异议,即可申请最终离婚令(Decree Absolute)
6. ✅ 双方正式法律上离婚,JPN更新婚姻状况
🚨 特殊情况下可豁免调解程序:
• 家庭暴力
• 一方失联、下落不明
• 严重的精神疾病或行为问题
• 被迫进入婚姻或遭受极度控制
✅ 总结:你不是一个人,法律可以协助你迈出这一步
马来西亚法律尊重婚姻的神圣,但也明白——勉强维持的婚姻并不健康。
如果你的另一半坚持不离,而你已无法忍受现状,你有权通过法律争取自由与尊严。
📌 单方面离婚虽然程序较复杂,但有经验的律师团队将协助你准备证据、代表你出庭、并争取你应有的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