👴 一位谨慎老人的遗憾
陈伯是位在世时极为谨慎的人,退休前是一名公务员,名下有一间排屋 🏠、两个定期存款户口 💰、一辆车 🚗,还有三个子女。
他原本打算退休后找律师立好一份遗嘱,却一直拖着没有行动。
然而,命运并没有给予他准备的机会。某天晨运时,陈伯突发心脏病,来不及留下遗嘱就离世了。
⚖️ 没有遗嘱,后事变繁琐
陈伯去世后,家属赶到律师楼,希望尽快处理房产过户和提款手续。
但律师告诉他们:
❌ 不能直接提款
❌ 不能直接卖车
❌ 连房子也不能直接转名
一切必须先向高等法院申请“遗产管理人”,由法庭指定人选后,才能分配遗产。
陈伯的太太原以为房子会全归她,结果根据《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》,三分之一必须留给孩子 👶👦👧,且孩子们必须一致同意,房子才能卖或转名。
起初孩子们没异议,但当涉及金额和分配时,意见分歧逐渐显现,甚至有人提出:“我们也是合法继承人,凭什么全听你的?”
从此,原本和睦的家庭关系逐渐破裂,亲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。
若当初陈伯立好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,这一切纠纷本可以避免。
📌 为什么要立遗嘱?4 个关键理由
✅ 1️⃣ 简化继承手续,节省时间与成本
一份有效的遗嘱,将指明谁来当遗嘱执行人,由其代表处理所有遗产分配事项,如房产过户、提领存款、处理债务等。
有遗嘱时,申请遗嘱认证书(Grant of Probate)一般在逝世后约 1 个月内即可完成 ⚡。
相比之下,若没有遗嘱:
• 家属必须先申请遗产管理书
• 所有合法继承人必须一致同意谁来当遗产管理人
• 还需提供两位具资格的担保人
• 时间更长:法院程序通常需 3 至 6 个月;若通过县土地局办理,至少 6 个月甚至更久 ⏳
这不仅拖慢分配进度,还增加了法律与行政成本。
✅ 2️⃣ 避免不必要的家庭纷争
没有遗嘱,就意味着没有人对遗产如何分配作出明确安排,财产只能依照《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》第 6 条按法定份额分配。
现实中,继承人很容易因分配比例、财产变现、房子留用等问题出现分歧 🤷♀️🤷♂️,不少家庭最终对簿公堂,不仅耗时耗力,更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亲情裂痕。
✅ 3️⃣ 明确保留个人意愿,保护特定安排
只要符合法律要求,《1959年遗嘱法令》允许每位成年人通过遗嘱表达对个人财产的意愿 🖋️:
✔️ 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
✔️ 至少两位年满 18 岁的见证人在场同时签名
✔️ 标明日期
✔️ 指定至少一名执行人及一名候补执行人
若无遗嘱,法律会“代替”你作决定,可能与你真正的意愿大相径庭。
例如,若夫妻一方继承了来自父母的房产,没有遗嘱也没有婚后财产安排,未来若婚姻破裂,该房产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,被分割或转让,违背了原本家族想保留家产的初衷 🏡。
✅ 4️⃣ 留下的不只是财产,更是爱与尊重 ❤️
遗嘱不是为了“准备死亡”,而是为了给在世的人一个清晰的交代,让爱的人少走弯路,少些麻烦,也少些猜疑。
在法律允许你清楚表达意愿的地方,沉默往往等于放弃。
别把自己最后的善意留在口头上,而要用法律把它写下来 ✍️。
📖 结语:趁还来得及,请立一份遗嘱
陈伯的故事告诉我们:
立遗嘱不是有钱人的专利,而是每个家庭都需要的法律安排。
它省下的是繁琐程序,守护的是亲情和信任。
📞 我们可以帮到您
如果您考虑立遗嘱,或想了解如何妥善安排个人或家庭财产,请随时联系我们 👨⚖️👩⚖️。
一份遗嘱,留给家人的,不只是财产,更是一份安心与体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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